| 制定目的 | 怕班组乱套,想让班组长带头干活,工人听指挥,大家齐心干好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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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班组长和班组工人,管井下生产、排班、记账、培训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干,矿部考核奖惩,工人监督账目公开,矿部查问题。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克扣工资,不准不培训就带新人下井,不准无故缺大班,不准账目不公开。 | ||
| 检查与监督 | 班组长每天记账排班,矿部每月查记录,月底没做到就扣钱,三次出错换人。 | ||
1、 班组长由班组内部推选产生,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矿部对班组长组织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奖惩。班组内工人必须服从班组长安排。班组长应虚心接受工人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
2、 对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或不适应煤矿井下工作的班组内工人,班组长应及时向矿部反映,由矿部调查、核实后处理。
3、 班组长应认真记录好班组内人员的出勤、工资、领用材料等,帐目要做到准确、公开、公平,摊派要合理,使班组内工人不产生矛盾。不准克扣或提成班组内工人工资。
4、 班组内新进工人必须由班组长主动带到矿部进行培训。未经培训就带到井下工作的,对班组长处罚50元/人.次。
5、 每个班组原则上不能缺大班。由班组长合理安排班组内人员轮流休息。无故缺大班的,对班组长每次处罚20元。
6、 本要求从____年3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