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大家穿得整齐点,公司看着精神,客户也觉得靠谱。 | ||
|---|---|---|---|
| 适用范围 | 服务员、保安,上班时候必须穿工作服、戴工牌。 | ||
| 职责分工 | 行政部发衣服、收押金、算钱;店长盯穿着;人力查离职结算。 | ||
| 禁止行为 | 不许不穿工作服上岗;不许弄脏弄破不处理;不许离职不结清服装费。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晨会店长看穿衣;每月人力核押金账;没穿扣20元/次;押金没交完工资里扣;补交超3天加收5元手续费。 | ||
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暂行)
为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企业形象,展示公司员工精神面貌,公司对服务员、保安实行统一着装、佩带标识。具体规定如下: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上岗并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二、工作服归员工个人所有,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人负责。
三、工作服的费用由公司与个人共同承担。领用工作服不满6个月被辞退或自动离职的员工,个人须承担80%的服装费,公司承担20%的服装费;领用工作服6个月以上的,公司与个人各承担50%的费用。
四、新员工入职时须缴纳服装押金150元,员工离职时根据使用服装年限结算服装费,多退少补。若因特殊情况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入职时未缴纳押金的,将在第一个月的工资中直接扣除。本规定公布实施前已领取工作服还未缴纳服装押金的员工,将在计发本月工资时一次性扣除服装押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