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置业顾问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次顺序接待。
2、置业顾问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3、置业顾问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格。
4、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置业顾问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除在作楼盘介绍前已说明是同行或推销物品的,可不算接待名额,否则一律算入接待名额。
5、每个置业顾问都有义务帮助其他置业顾问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助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置业顾问负责。
6、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可优先接待,但必须及时知会其他同事或经理,否则视为抢客。
7、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无论成交与否,原置业顾问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置业顾问。
8、来访老客户归属暂不能确认时,当前接待置业顾问必须立即表态是否接待。
①如放弃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置业顾问义务接待。登记以后,如查出是其它置业顾问有效的客户需主动交还。如不能查找出有效登记,则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且不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②如自愿接待,算其客户接待名额,但若事后查出是其它置业顾问的有效登记客户,必须还给原置业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