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想搞清楚执法部门干了啥,发现哪里有问题,让执法更靠谱更规范。 | ||
|---|---|---|---|
| 职责分工 | 各科室自己管统计,设统计员收数据;执法大队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收总表。 | ||
| 核心条款 | 每年报上年度执法数据;专项检查15天内单独报;不准瞒报漏报多报。 | ||
| 执行要求 | 1月15日前整理好报表,20日前交执法大队;专项统计结束就填,15天内交;数据要真实,造假要追责。 | ||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便于分析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和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福泉市安全生产____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的符合法定执法条件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直接应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如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职权的活动。
第三条 具体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室或机构都要对上年度行政执法情况依法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