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4
| 制定目的 | 防煤尘、co、苯这些毒害东西伤人,让工人少得病,身体好点,公司也能顺当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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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焦化厂里干活的人,管煤尘、一氧化碳、苯、煤焦油、焦炉烟气这些有害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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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环科牵头定规矩,车间主任盯现场执行,班组长天天查防护用品戴没戴,安环科每月抽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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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许不戴防尘口罩进煤场,不许没检测就进密闭罐子,不许co浓度超了还硬干,不许苯浓度高了不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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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季度培训一次,安环科月底检查记录本,没培训扣当月绩效,防护用品发不到位罚责任人200元,设备漏检停岗三天重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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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生产范围内职业病防治活动。
二、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良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6-07-24
适用场景:职业病诊断、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救援演练
| 制定目的 | 工地火灾多发,电焊乱接、吸烟、乱堆物料容易起火。工人防火意识差,灭火器不会用,通道常被占。怕出大事伤人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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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工地的人,包括工人、焊工、看火员、食堂师傅、宿舍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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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领导管全面,工长盯现场,焊工持证干活,看火员守到底, everyone学灭火器怎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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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禁吸烟、禁私拉电线、禁堵消防道、禁烤衣服、禁明火查煤气、动火要开票、灭火器放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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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天天转,发现就扣分;班组长带人查,不改就停工;再犯扣工资,严重赶出场。每月考一次,错三题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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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区:姓名:考核日期: 分数:
一、填空题
1、消防部工作的方针是。
2、公安部61号令的实施时间:年月日。
3、如果违反造成火灾,对有关人员追究,情节较轻的,由其
给予。
4、人人都要掌握必要的知识,学会使用。
5、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违者给予。
6、不准私自挪用,消火栓以内不准堆放物料。
7、电气焊工必须持、方准进行作业。
8、要保持消防通道,不得消防通道。
9、非电工及未经允许的电工不准电线。
10、现场及宿舍严禁使用、、。
11、食堂使用,必须经保卫部门,气罐与操作间要,不准对气罐。
12、宿舍内的、、要符合防火使用规定。
13、宿舍内不得储存和私藏物品,禁止卧床,烟头必须扔入。
发布时间:2026-07-02
适用场景: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转岗安置
| 制定目的 | 以前诊断难,资料不全就卡住。现在要让劳动者少跑腿、快确诊,把健康权益护得更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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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管诊断和鉴定全过程,包括资料提供、接诊、出结论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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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卫生部门牵头修订和监督,诊断机构接诊并出结果,用人单位必须配合给材料,安监部门帮查证缺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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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诊断机构不能拒收劳动者申请,不能不告知要啥材料,不能没依据乱下结论,用人单位不能藏材料或乱填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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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诊断机构接到申请就得办,30天内出结果;安监部门被提请后15天内要反馈;查实不配合就通报批评,严重就罚;每年卫生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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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一、为什么要修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根据____年公布的《职业病防治法》,我部制定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并于____年5月1日施行。____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对社会高度关注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和完善,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中的协调配合职责,解决了因诊断资料不全而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6-06-30
适用场景:职业病诊断、新员工入职、员工离职
| 制度目标 | 保护职工健康,维护企业权益,建好管好职业健康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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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综合办公室负责建档案、保管档案。劳资部也要管好档案安全。档案员要守好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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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档案含职业史、危害接触史、体检结果、诊疗资料。离职可拿复印件,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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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查档案要本人或亲属来,别人不能乱看。离职三个月后封存旧档,保存十年以上。检查时要随时能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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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销售公司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所有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