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让学校上课和生活不乱套,大家有规矩可守,身体好、学习好、品德好,长成有用的人。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校大学生,管上课考试、注册休学退学、日常行为、奖惩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管学籍,各系执行注册考勤,学生处监督纪律,校长会议定重大处分。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作弊抄作业,不能打架酗酒吸毒,不能搞非法集会,不能传谣言或违法信息。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初注册检查,教务处查成绩,学生处查行为,没按时办手续就停学籍,处分按流程走。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建设“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各层次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办学环境和条件,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