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医疗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病人安全是大事,得主动报问题,不能等出事才管。 | ||
|---|---|---|---|
| 适用范围 | 院本部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不包括药品、器械、输血、感染这些单独上报的。 | ||
| 职责分工 | 医生护士要报事件,提改进建议。护理部、质控科收表分析,10天内反馈。医管委每季度开会定改进措施。 | ||
| 管理规定 | ⅰ级ⅱ级必须2天内报,填表交上去。ⅲ级ⅳ级自愿报,5天内填好交。可以匿名,不罚人,信息保密。 | ||
| 监督与罚则 | 质控科和护理部每月统计,公开案例不写人名。报得多、改得好的科室有奖。漏报或迟报的,查到就处理。已报的缺陷可减罚。 | ||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