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各分公司乱设部门,职能不清、效率低,想让大家按统一标准来,把事理顺,让活干得明白。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物业分公司,管组织架构、部门名称、岗位设置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分公司总经理牵头定方案,行政人事部具体办手续,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最后批,不批不能动。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自己改部门名字,不能随便加部门,不能绕过审批就调整职能,没批前一律不动。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写申请报项目公司,再送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10个工作日内给答复,超时没回算默认不通过,擅自调整要被通报批评。 | ||
各物业分公司必须按本手册规定设置职能部门,因当地情况特殊,需要变更部门职能、部门名称或新增职能部门时,必须事先呈报项目所在公司审核、管理公司物业管理部批准。
本章节对行政人事部、品质部、财务部、管理处必须具有的职能作了规定。各物业分公司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必须遵守"责任清晰、设置规范、机构精简、运作高效"组织建设原则,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它职能或设置其它职能部门(如工程部、物业部、经营部等),根据这些职能划分进行机构、岗位设置。如公司规模较小,可将部门职能设置在管理处,尽量精简机关的行政机构。
各物业分公司的体系文件应根据本手册规定,对组织架构、部门、岗位职责有更细化的描述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