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国家有劳动保护政策,公司得落实。发防护用品,让干活时少受伤、少得病,保安全保健康。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公司员工,包括机关、分公司、项目部、运营单位的人。管发什么防护用品、怎么发、发多少。 | ||
| 职责分工 | 质量安全部牵头定标准、批申请;物资采办分公司买和发;各单位报人数、提需求、管发放;安全部不定期查落实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发不合格产品,不能用非指定厂家货,不能把劳保当福利乱发,不能给停职休养的人继续发,不能超标准多发。 | ||
| 检查与监督 | 各单位每季度提前报计划,采办分公司统一买或委托买,4月、7月、10月、1月各发一次小劳保;大劳保按周期发,没按时发要补,发错要追回重发,检查发现不合规就整改。 | ||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部、运营单位、基层单位。
3、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
3.1 为职工个人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gb116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规定。
3.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