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民爆器材出事,保护大家安全,不让库区着火爆炸。 | ||
|---|---|---|---|
| 职责分工 | 专职消防干部管全面,兼职消防员配合,门卫查车辆和巡逻,电工管电器,保管员管门窗电源。 | ||
| 核心条款 | 严禁烟火,明火不准进库,灯要防爆,电器常检查,消防设施要好用,灭火器按时换药。 | ||
| 执行要求 | 下班锁门断电,巡逻每晚至少两次,外来人员严管,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消防档案要记清楚每次维修时间人名项目。 | ||
1直接从事民爆器材的装卸人员,必须熟悉民爆器材的性质的使用。
2库区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严格管理火种、火源,在明显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任何人进入库区,都必须严格 遵守“严禁烟火”的规定。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3仓库照明开关、保险装置应设在库外。危险品仓库要安装防爆灯具,电器设施要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更换。下班离库前要锁闭门窗,切断电源。
4根据仓库布局和储存物资的性质,设置固定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灭火器要按时换药。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无损,随时使用。库区内的消防水池必须有专人负责蓄水,以便急用。对消防设施,器具及其他安全设备建立维护档案,明确记录维修或养护的时间、具体项目、养护的单位或维修人员姓名及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