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大厦里人多单位杂,怕着火伤人损物,得把消防责任分清楚。 | ||
|---|---|---|---|
| 适用范围 | 公路大厦所有租户单位,包括酒店、百货、钟表店等。 | ||
| 职责分工 | 法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管好自己地盘;酒店管公共设施;公路局监督大家。 | ||
| 管理要求 | 配足灭火器,保持通道畅通,修好消防电梯和报警设备,定期演练疏散。 | ||
| 监督与检查 | 各单位自查,酒店巡检公共部分,公路局发整改单;不改就追责赔钱。 | ||
为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路大厦各用户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公路大厦各用户单位应依法成立消防领导机构。各用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用户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组建义务消防队,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防火巡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经常召开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情况报告,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