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矿上出事,怕人受伤或死掉,怕大事故影响全年目标。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生产矿井的副矿长以上干部。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盯安全,副矿长各守一块,谁管的区域出事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交钱押着,不出事才退钱加奖,出事就扣钱,重伤扣10%,死人扣更多。 | ||
| 监督与检查 | 财务部收钱管账,安监部门查落实,拖着不交钱就没奖励,考核由公司年底统一算,扣的钱进安全基金。 | ||
公司各单位:
为强化公司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一、抵押范围、金额
抵押范围: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副矿长以上管理人员。
抵押金额:见下表
安全风险抵押金额表
序号
岗位
抵押金额(万元)
1
矿长
10万元/年
2
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副矿长
7万元/年
3
其他副矿长
5万元/年
二、考核标准
1、奖励
奖励以年度为单元,如矿井年度内实现安全目标,按缴纳风险抵押金人员所缴纳风险抵押金额全额返还并兑现奖励。
奖励条件:无死亡、无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⑵奖励
年度内完成上述基本条件,按风险抵押金额100%进行奖励,发生死亡及重大灾害事故不予奖励。
2、处罚
⑴、年度每发生重伤及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