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1
| 制定目的 | 怕操作不熟出事故,怕场地不平机器翻,怕油漏了刹车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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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开装载机的人,工地作业区,这台机器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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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操作员自己学好考过证,班长盯现场,安全员查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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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检查油压胎压、铲斗离地半米再动、不准高速时翻斗、严禁铲斗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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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班前点名查证件,安全员每月抽查,没证上岗停活三天,漏检一次扣50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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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装载机的性能、结构、原理,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操作。操作人员进场后参加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平时的操作培训与考核。
⑵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⑶装载机运送距离不宜过大。
⑷作业前检查液压系统应无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应充足,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制动器灵敏可靠。
⑸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将铲斗提升离地面0.5米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严禁铲斗载人。
⑹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渐提高内燃机转速向前推进。
⑺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时阻力边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⑻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⑼往运输车上卸料时应绶慢,铲斗前翻和回位时不得碰撞车箱。
发布时间:2026-08-05
适用场景:液压维修、设备检修、焊接切割
| 编制目的 | 防止井下电气出事,保大家不被电着,不让设备乱跳闸,避免瓦斯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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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煤矿电工、变电所值班员、采掘队电气工、检修人员、井下操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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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电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在旁边看着,安监员不定期来查,队长负责盯全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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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断电再验电,确认没电才放电,挂好停电牌,修完检查接线,最后专人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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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用匹配电压的验电笔测,瓦斯低于1.0%才能干,绝缘手套和靴子必须戴好,放电用接地棒,挂牌要字迹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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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电 气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百四十条 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
第四百四十一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