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变电站起火、被盗、被破坏,保护设备和人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站长负责总管;值班员日常巡查;保卫部门配合消防;施工方管好易燃品。 | ||
| 核心条款 | 不放易燃物;动火要审批;电缆孔封堵;消防器材定期查;围墙不能乱拆。 | ||
| 执行要求 | 每月查消防器材;每季搞消防演习;进出必须登记;巡视时顺带看门锁和监控;故障当天报修。 | ||
1、变电站系电力生产重地,为确保安全运行,应经常与本公司保卫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卫和消防工作。
2、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3、变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4、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屏、高压柜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5、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6、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检查、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8、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