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以前选举不规范,大家意见大。怕选出来的人不靠谱,居民没话语权。想让投票更公平,结果更透明。 | ||
|---|---|---|---|
| 适用范围 |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全体居民、居民代表、党外人士。 | ||
| 职责分工 | 社区选举委员会牵头组织。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监督小组。党支部和居委会负责执行。居民随时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党员和居民都要参与推荐候选人。必须差额选举。选票送到手上自己填。唱票计票当场公开。名单提前公示清楚。 | ||
| 监督与罚则 | 选举前先公布选民名单。投票当天集中进行。结果当场贴墙公布。居民能提罢免要求。监督小组查账再上墙。评议问题要剖析整改。 | ||
一、民-主选举制度
1、党支部成员实行“两推一驯民-主选举产生;即如开全体党员会议,到会人数超过70%以上,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召开居民代表及党外人士会议,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按被推荐人的得票多少,差额举行产生支部委员。
2、社区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居民直接选择产生;采取选票直接送到选民手中,由选民直接填写自己信任的人,最后通过公开唱票,当场计票公布结果。
3、按法定日公布社区内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名单,以及无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名单。
4、在选举社区委员前,先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