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31
| 制度目标 | 管好电力生产安全,保护工人不受伤,电网不瘫痪,跟上电力改革脚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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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电网公司负责查大事故、盯技术问题、发安全通知;电厂自己建安全机构,老板要出钱出人管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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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电厂必须守国家安规,锅炉要检验,出事要配合调查,反事故措施得落实,安全会议不能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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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出事24小时内报电网公司,报表要准要全,安监部门会盯着看,乱报就重定性,安全活动要按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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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保证电力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工业部及省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经营企业”),不仅要对直属发电厂进行安全管理,对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其他各种类型合资、独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也要纳入电网安全管理范围,对电力生产的安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所有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网经营企业,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发布时间:2026-07-18
适用场景:机组启停操作、振摆异常处理、泥沙峰值避峰
| 制定目的 | 怕水轮机飞起来、转子乱动、部件坏掉、轴承烧了、水淹了、油罐爆了、水管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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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水电厂所有水轮发电机组和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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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运行人员盯表计,检修人员查设备,技术员做试验,班长管落实,领导抓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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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装保护装置,定期验油压,补气要够,密封不漏水,排水要通畅,油罐别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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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每天巡检看记录,每周核对定值,每月试动作,没做到扣绩效,出事追责任,留痕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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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防止水轮机事故
1.防止机组飞逸
1.1.设置完善的机组运行过程剪断销剪断、调速系统低油压、电气和机械过速等保护装置。过速保护装置应定期检验,并正常投入。
1.2.机组调速系统必须进行水轮机调节系统静态模拟试验、动态特性试验和导叶关闭规律检验等,各项指标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1.3.新机组投运前或机组大修后必须通过甩负荷和过速试验,验证水压上升率和转速上升率符合设计要求,过速整定值校验合格。
1.4.工作闸门(主阀)应具备动水关闭功能,导水机构拒动时能够动水关闭。应保证工作闸门(主阀)在最大流量下动水关闭时,关闭时间不超过机组在最大飞逸转速下允许持续运行的时间。
1.5.加强调速系统油质的技术监督,在油质指标不合格的情况下,严禁机组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