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报,报了又拖着不处理,想让问题早点露出来、快点解决。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各部门,所有安全相关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带头干,老师学生都得报,校长盯着看,办公室负责往外报。 | ||
| 管理规定 | 发现事故或隐患必须马上报;不能拖着不报、藏着不报、漏掉不报;谁查到问题谁得往上说。 | ||
| 监督与罚则 | 有举报箱,查实了给奖励;不按时报要被点名批评,还可能挨罚;出了事小组马上查原因、找责任人、该处理就处理。 | ||
华晶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