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新工人不懂危险设备,老员工可能忘安全操作,怕出事伤人伤己。 | ||
|---|---|---|---|
| 适用范围 | 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这些岗位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公司人事部门安排培训,质监部门负责考试发证,车间班组长日常盯紧。 | ||
|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必须培训,考不过不能干,两年要复审一次,换岗也要重新学。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定计划,每月学安全,建档案查名册,没培训就上岗要停工补课,复审超期自动停岗。 | ||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