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1
| 制度目标 | 管施工安全,防出事,保人平安,让活干得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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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领导批方案,负责人交底,安全部门审,工人听指挥,监护人盯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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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办证才开工,方案带安全措施,防护要到位,危险先处理,禁乱拆乱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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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施工前交底签字,作业中持证上岗,全程有人看守,检查不漏项,违规就停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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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施工组织
第243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一)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进行动火、入罐、动土、断路(占道)等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证。
(二)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244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员工有权拒绝施工。
发布时间:2026-08-09
适用场景:断路作业、动土施工、地下管线
| 编制目的 | 防止化产区域动火时起火爆炸,保护人和设备安全,让每次点火都稳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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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化产区域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活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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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动火执行人干活,监护人盯现场,动火负责人管全程,安全员查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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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办证、再隔离、后清洗、做分析、清现场、留监护,一步不能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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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氧气乙炔瓶距火点10米以上,分析30分钟内有效,火花不溅可燃物,火灭才走人,消防器材要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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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化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产区域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焦化厂其他生产区域的动火作业。
2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l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公司级动火作业、厂级动火作业。
3.1公司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厂级动火作业
公司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其他作业。
发布时间:2026-07-07
适用场景:断路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
| 制度目标 | 防止施工出事,盯住危险活儿,让干活前多想一想,填个票才动手,心里有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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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技术人员填票,专业工程师审,安监和机械部门把关,总工批;协作单位自己填自己批,还要来现场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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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19类危险作业必须开票;票和措施不能混用;票要写清人、机具、时间、分工、防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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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提前3天办完,最迟前一天;一式三份,交底后才能干;监护人全程在场,戴标志,能叫停,能上报;变了就得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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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1.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1.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1.4、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1.5、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1.6、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1.7、起吊危险品。
1.8、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1.9、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1.10、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