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大型活动出事,乱哄哄的没人管,容易出安全事故。 | ||
|---|---|---|---|
| 适用范围 | 校内外所有大型活动,像演唱会、讲座、体育比赛这些。 | ||
| 职责分工 | 举办科室负责申请和执行,安全办公室审批和检查,安全领导小组也管这事。 | ||
| 管理规定 | 办活动要提前申请,要有安全方案,按方案来,工作人员得在岗尽责。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办1天内给答复,现场发现隐患马上处理,不批或不按方案就叫停,出事追责到人。 | ||
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只适用于在校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
二、审批范围:演唱会、音乐会、专题讲座、体育竞赛、知识竞赛等大型活动。
三、校内单位举办规模较大活动,举办科室应提前一周到安全办公室领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审批表》,办理大型活动审批手续。
四、举办大型活动的科室须按活动的规模性质要求先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报安全办备案,经批准再组织实施。
五、校内其它活动:提前三天到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申请办理安全审批手续,并报安全办记录备案。
六、安全办公室在接到举办科室的申请后1日内视其实施方案及安全保护措施给予明确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