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9
| 制定背景 | 有人犯错还在查,有人被告但没判完,公司得先让人走。怕影响工作,也怕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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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正式员工,不管啥岗位,签了合同就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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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hr牵头办手续,部门领导提意见,总经理最后拍板,法务看法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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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查不清先停职,被告了先不发工资,辞职要提前七天写纸条,移交必须干干净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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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停职就停发钱,解雇要给预告期和资遣费,没办移交就追赔,擅自跑路算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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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职:
1、 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 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尚未确定者。
二、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导致停职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资。
三、在停职期间,薪资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四、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 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 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发布时间:2026-07-04
适用场景:主动辞职、内部竞聘、岗位空缺
| 制度目标 | 让内部人才有上升通道,选好人用好人,不让好员工被埋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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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综合管理部管全局,部门负责人推人,分管领导审材料,总经理最后拍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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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干部选拔靠推荐或竞聘,员工晋升看业绩、建议、荣誉、损失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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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每年调一次薪资,晋升要填表、调查、审核、审批四步走,综合管理部落实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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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置业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科学、规范的人才选拔和晋升管理机制,充分发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干部选拔是指公司主管以上管理职级的选拔,员工晋升是指公司一般员工职级晋升和提升薪资。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选拔
第五条管理干部选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级推荐、公开竞聘。
第六条逐级推荐可以通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推荐、综合管理部推荐、员工推荐或自荐三种途径进行。
第七条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职位空缺及员工发展需求情况,推荐人员须依照公司聘任审批权限经逐级审批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聘任或任命手续。
第八条考察期满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并填写《干部考察期综合考评表》,逐级做出考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