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合格,不带病上岗,保护大家吃饭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建档案、安排体检;从业人员自己按时体检、持证上岗、报告病情。 | ||
| 核心条款 | 每年必须体检一次;生病了马上离岗;有传染病不能碰直接入口食品;穿戴干净工作服,不化妆不戴饰物。 | ||
| 执行要求 | 新员工先体检再上班;健康证随身带或交主管保管;管理员每年组织体检;发现生病立刻停岗;部门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 ||
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二、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应接受临时检查。
三、新上岗或临时上岗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卫生知识、食品安全和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