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漏报药品出问题,医生护士看到反应不写表,病人受苦没人管。 |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开药、发药、打针、管病人都要报。 | ||
| 职责分工 | 药剂科牵头干活,各科室医生护士填表上报,药事会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新反应或严重反应必须填表,写清症状、检查结果、怎么处理的。 | ||
| 监督与罚则 | 药剂科专人收表、查数据、每季度交监测中心;新或重的15天内报,死亡马上报;不报、瞒报、藏材料就处罚。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制定我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纳入科室质控管理。在医院药事会下分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小组",由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医院工作人员负有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医院工作人员发现药品新的不良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详细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药剂科。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时,应详细填写不良反应表现(有临床检验数据的也应填写),及其临床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