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老师上课容易分心,学生用教具可能受伤,有人乱叫学生跑腿,出事没人管。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任课老师、所有班级、所有课堂和实验体育课。 | ||
| 职责分工 | 各科老师自己负责,班主任配合盯人,校领导抽查,教务处管落实。 | ||
| 管理规定 | 课前检查设备,不接电话不接待家长,不体罚不赶人,不让学生办私事,不让学生独自离校。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查课堂纪律,发现不守规马上提醒;三次不改要谈话;出事故必须当天报教务处和校长。 | ||
初级中学(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1、教师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如教学用具、电教器材的调试等,保证教学的正常使用,确保安全。
2、教师上课时不接电话,不接待家长,保证45分钟不离开学生,若确实有特殊情况离开课室,需要其他教师帮助管理班级。
3、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具、学具、仪器、设备、工具,正确操作、实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发生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学校,通知班主任及家长。
4、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能挖苦、讽刺学生,不能随意停课、赶学生出教室或在课上指使学生外出办事。
5、不要让在校学生为教师办私事,以免发生危险。
6、学生进校后,不得让学生回家取东西,若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家长送东西到校,学生需要回家,没有家长来接,学生不得私自离开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