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背景 | 因为要守《安全生产法》这些规定,得有人管开车安全这事,不然路上容易出事。 | ||
|---|---|---|---|
| 核心职能 | 把车开好开安全,不让车带病跑,不出事故,不违规驾驶。 | ||
| 工作内容 | 每天查车况、看证件、填记录、报情况、洗车保养、按规停车、听指令出车。 | ||
| 协作关系 | 听段领导和车间主任安排;跟调度员对接任务;配合维修工修车;和装卸人员一起装货;跟安全员汇报风险点。 | ||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职工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等规定。
二、标准内容
1.参与安全风险研判,确定风险项点及控制措施,明确量化检查标准,落实管控措施。
2.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能独立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有领导指令。
3.认真执行国家、路局和段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
4.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状况,要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刹车机构、喇叭、灯光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检查重点部件的连接紧固情况;检查油、水、电瓶情况;检查有无漏水、漏油和漏气;检查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及蓄电池的清洁情况;检查车辆轮胎规格及气压应符合规定,保持轮胎气压正常。严禁带病车出段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