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小区要安全,业主东西不丢,人不乱进乱出,大家住得安心些。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出小区的人和带的东西,包括业主、访客、快递、搬家物品。 | ||
| 职责分工 | 物业负责人管总,保安站岗执行,住户监督提醒,投诉找物业经理。 | ||
| 禁止行为 | 不许带易燃易爆毒物进小区,不许私自带大件出门不登记,不许伪造搬出清单。 | ||
| 检查与监督 | 门岗查磁卡和登记本,保安每天核对三次,漏登一次扣50元,每月抽查记录,没做到重培训。 | ||
住宅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三)
为保障小区的公共秩序合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丹东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办法,业主可通过小区正大门进出及磁卡控制的侧门进出小区。
-业主(住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为保证业主(住户)利益,凡住户个人携带较大件手提箱、包装箱等物品出门,须在本物业公司门岗进行登记;凡用户搬运家具、办公用具等,出门前将有业主签名(盖章)的搬出物品清单报物业公司核实,并由保安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以确保业主利益。
-本小区内严禁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法规的违禁品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