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餐饮员工懂食品安全知识,上岗前先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干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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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单位负责定计划、组织培训;食药监部门指导;员工要参加学习和考试。 | ||
| 核心条款 | 上岗必须培训考核;按岗位分内容学;法律、操作规程都要教;集中讲加自学。 | ||
| 执行要求 | 定期搞培训;每次考完留记录;不合格不能上岗;档案要存好,随时能查;培训时间、内容、结果全得写清楚。 | ||
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