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维修时出安全事故,大家不按规矩干活,容易受伤或起火。 | ||
|---|---|---|---|
| 适用范围 | 物业工程部所有维修员工,干水电、高空、焊接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长带头管,维修工自己照着做,公司领导抽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持证才能上岗,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戴,易燃物旁边不能有火,电焊前清干净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新员工要学制度才上岗,每月查一次执行情况,没做到就提醒改正,再犯就停岗培训。 | ||
物业维修安全工作制度
1.0为保证安全工作,各员工必须熟知本安全制度,并认真执行。
2.0各特殊工种技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0各安全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摆放,每次使用前后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不可靠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将其单独放置并向工程部长或公司领导报告。
4.0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5.0使用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时,首先必须确定,现场无任何火源、火种(包括潜在的、可能产生的火种)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吸烟,严禁一切可能产生火种的操作。
6.0使用电焊,切割机等设备时,必须清除完现场的易燃物后方可使用。
7.0原则上不带电作业,如必须,则应做好绝缘措施,且必须有专人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