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员工懂安全知识、会安全操作、有安全意识,减少出事,减轻职业伤害。 |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管新员工培训组织;安全技术部门管公司级培训和档案;车间负责人管车间级;班组长管班组级。 | ||
| 核心条款 | 新员工必须完成三级培训共24学时才能上岗;换岗、复工要重训;特种作业必须持证;每年全员至少8学时。 | ||
| 执行要求 | 每次培训要签到、考试、填卡、记台账;三级教育卡要按时交回;安全技术部门不定期搞活动;班前班后会必须讲安全;培训按正常出勤算。 | ||
一、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及安全培训档案和台帐管理。
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工作。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