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有人不守规矩乱来,怕政策落不实,怕群众举报没人管,怕干部不干净出问题,怕公司形象被影响。 | ||
|---|---|---|---|
| 适用范围 | 龙海市供电公司所有干部员工,所有办公场所,所有业务流程。 | ||
| 职责分工 | 纪委管全部监察事,领导要带头守规,各部门负责人盯自己人,普通员工按制度办事不越线。 | ||
| 管理要求 | 每月查廉洁情况,每半年查政策落实,重要问题马上报,举报信一个月内回复,案子六个月内结掉。 | ||
| 监督与检查 | 纪委定期检查,分管领导签字把关,没按时完成要说明原因,漏报瞒报要被点名,问题多的部门要整改再复查。 |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监察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监察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1997年5月9日第八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纪委是龙海市供电公司监察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全公司的监察工作,履行惩处、教育、保护、监督、服务、制约六大职能。
3.1.2 纪委负责归口龙海市供电公司行业作风管理工作。
3.2 责任
3.2.1 负责监察检查监察对象在生产、经营管理中贯彻执行济南供电公司、省、市政府的法规、政策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