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0
适用场景:密闭启封排放、瓦斯积聚处置、通风系统恢复
| 制定背景 | 井下瓦斯浓度变化快,传感器不准容易出事。怕调校不勤、功能失灵、数据不准,影响安全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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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瓦斯传感器的井下作业点和相关操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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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通风区负责牵头调校,测气员执行日常标校,安监科抽查记录和现场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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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周校传感器;7天查断电功能;3个周期升井全检;换新要预热20分钟以上;半年送省局强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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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次调校必须填记录本,安监员每月翻查三次;没记录或超期未检,停岗培训;问题严重扣当月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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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至少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周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应当缩短调小周期:其他模拟量传感器按规定周期进行标校。
2、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断电范围、断电浓度、复电范围、复电浓度等)至少每隔7天检查测试一次。
3、井下使用的所有瓦斯传感器至少每三个标校周期必须升井一次,进行全性能测定及相应的维护工作。其余调校可以在井下进行,每次标校要作好记录。
4、更换井下瓦斯传感器后,要先对传感器预热,时间不少于20分钟,待示值稳定后,方可进行测量调试工作。
所有瓦斯传感器每半年必须由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验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