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办事人老跑好几趟,太耽误时间了。想让大家一次就弄明白要啥材料、咋办、多久能办好。 | ||
|---|---|---|---|
| 适用范围 | 来国资委办事的企业、个人,还有打电话咨询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经办人员是第一责任人,窗口和科室都要管。纪委负责监督,谁没说清楚谁负责。 | ||
| 管理规定 | 必须一次性讲清受理范围、依据、时限、程序、材料清单。不齐的要说明补啥,不能办的得讲清为啥。 | ||
| 监督与罚则 | 电话或书面告知都行,重要事项填告知单。办事人投诉可查,多次跑腿算失职,按追责制度处理。 | ||
市国资委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为节省来委办事的企业和当事人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国资委机关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二)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申办方或申办人到我委或窗口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受理范围、依据、办理时限、工作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三)对申办人要求办理的事项,属于国资委职责范围内的,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或口头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材料及下一次办理的时间;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告知其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