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体系跟不上实际需要,想让它一直好用、管用、真有用。 | ||
|---|---|---|---|
| 适用范围 | 管整个ohsms体系,所有跟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最高管理者主持和签字,管理者代表组织活动,安全处收材料发报告,各单位改自己那块问题。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漏评审核结果,不能跳过方针目标检查,不能不看法规符合性,不能忽略环境变化影响。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至少评一次,安全处牵头准备,评审后三十天内出报告,各单位六十天内整改,没做完要说明原因再定新时间。 | ||
17.1总则
建立ohs管理评审程序,最高管理者定期对组织的ohsms现状及适用性进行评审,确保ohsms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7.2职责
a)最高管理者主持评审并签署评审报告;
b)ohs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评审活动;
c)安全处及相关单位负责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由安全处根据评审结果发出评审报告;
d)相关单位负责与本单位有关评审文件、资料及提出的问题实施纠正与落实。
17.3控制要求
a)最高管理者确定管理评审的频次;
b)对ohsms的审核结果进行评审;
c)对方针的贯彻、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审;
d)对ohs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e)对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持续改进的承诺进行评审;
f)对ohsms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