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出事故,工人不戴帽、乱穿鞋、高处没防护,怕摔伤砸伤起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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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工地的人,所有施工区域,所有临时设施和设备。 | ||
| 职责分工 | 工人自己守规矩,班组长盯现场,施工负责人批改动,安全员天天查。 作业前要戴帽系带,高处设栏网,火源区禁用易燃材料,油库变压器离人远。 每天开工前看一遍,安全员巡检,班组长记问题,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培训。 从今天起执行,施工负责人管更新,有新活法或换地方就得重调。 | ||
一、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贯彻“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既有利于生产,有方便职工生活。
二、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三、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及动力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的要求。
四、易燃易爆仓库、发电机房、变配电室,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临时油库、变压器应远离生活区或50米以外,并设防火防晒,外设围栏。
五、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拆挪,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