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7
| 制定背景 | 怕值班时设备出事没人管,怕交接糊弄不清,怕巡查看漏了,怕操作乱来出危险,怕外人随便进变电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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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变电所所有值班人员,还有来检查、维修、参观的外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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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值班员自己扛主要责任,接班人要盯紧交班情况,所长负责抽查,安全员不定期看记录和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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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不能脱岗、不能乱调班、不能堆杂物、不能不填记录、不能带无关人进所、操作必须两人一起、进出随手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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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查记录本是否写全,每月翻看三个月的操作票,发现没签名就扣当月绩效,三次不改要谈话,严重就调离岗位,领导带着突击检查卫生和工具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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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度
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变电所的设备安全运行和保卫工作负有完全责任。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私自变动班次,如不能及时到岗或不能工作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不到岗上班。
三、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工作,各项记录要清楚端正。
四、严禁在变电所内及设备近旁堆放物品及晾晒衣服,爱护设备和公物,主动做好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细致。
发布时间:2026-07-02
适用场景:夜间熄灯巡视、变电所运维、雷雨天气巡检
| 制定目的 | 井下用电不安全容易出事,想让设备都合规能用,减少事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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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机电队管设备领发,防爆组查防爆性能,各单位用好自己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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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机电队牵头领发设备,防爆组验设备贴证,各队维护自己设备并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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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私买私发设备,不准用没证或不合格设备,不准乱标电压和乱接控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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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机电队每月查一次设备台账,防爆组每旬查防爆证,发现没挂牌、缺零件当场登记,三天内整改,超期扣责任人当月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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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由机电队进行管理,统一领取、发放,防爆组负责检验设备的防爆性能,贴防爆合格证。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要求。并做到证件齐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采购、发放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
3、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二种或二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的标出其电压额定值。电气设备采用远距离控制时,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4、井下在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台台上架,挂牌留名,注明开关的型号、编号、使用电压、整定值、使用地点、用途、维护责任人。局扇用的“三专”设备应挂醒目的专用标志牌,避免误操作造成局部通风事故。
5、井下停用的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要及时拆除升井,禁止在井下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