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食堂着火伤人伤东西,按《消防法》来管,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管食堂所有承包点,管液化气、用电这些日常操作。 | ||
| 职责分工 | 食堂负责人牵头签责任书,各承包点自己管好员工,后勤处不定期查落实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离岗烧液化气,不准乱倒钢瓶残液,不准私拉电线,不准偷电绕表。 | ||
| 检查与监督 | 每餐前必须检查灶具和线路,后勤每月抽查,没检查或出问题扣钱,罚款100到1000元。 | ||
为了更好地落实《消防法》,防止火灾危害,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每学年初食堂责任人与各承包点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
1.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2.液化气灶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避免液化气意外、泄漏。
3.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4.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钢瓶中的残液。
5.对配备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灭火器应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