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食堂剩饭剩菜,不让乱倒乱排,保护大家吃饭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食堂管理员负责执行,总务处负责检查,专人记台账,回收方签协议。 | ||
| 核心条款 | 剩饭剩菜分两类处理;菜叶内脏当普通垃圾;汤水饭菜进专用桶给养殖户。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分类倒,桶要盖好,台账天天记,每月报总务处,管理员每周查,发现不对马上改。 | ||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