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国务院有要求,北京得管好工程质量,不让豆腐渣出现,让大家住得安心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建房子修路的单位,还有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商这些环节 | ||
| 职责分工 | 市长区长盯重点项目,建委查资质,项目法人拍板担责,监理单位盯着设计施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不准用没资质的单位,不准跳过审批就开工,不准用不合格建材 | ||
| 检查与监督 | 建委每月抽查工地,发现违规立刻停工整改,三个月内不改就罚钱扣资质,年底汇总通报结果 | ||
从北京市政府获悉,为了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建设市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北京市日前出台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新办法:
一、北京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力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规划一流、设计一流、施工一流、环境一流。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对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质量实行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地区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按照项目所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政府行政领导人和主管部门领导人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凡按规定应组建项目法人的工程项目,都要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项目法人,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按规定可以暂不组建项目法人的,由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