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30
| 制度目标 | 管住工地安全问题,让施工不乱来,少出事故,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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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建委负责监督,企业要办证考核,项目部落实备案审查,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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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开工前要审查条件,起重机械得登记,危险工艺材料不能用,事故要有救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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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所有制度从发文日起就得照着做,建委不定期检查,企业每月自查,发现不合规马上改,记录要留底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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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2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1.3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1.4 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1.5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6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1.7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8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发布时间:2026-07-30
适用场景:分包进场管理、电力建设现场、特种作业监管
| 制度目标 | 管住分包队安全问题,别出事,别乱来,现场干净整齐,活儿干得漂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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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监部门查资质、否决队伍、组织检查;发包单位签合同、审方案、扣保证金;分包负责人管自己人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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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必须招标选队,要证照齐全,配够安全员,签安全合同,编安全措施,戴胸卡,不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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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开工前培训考试备案,体检不合格清退,施工中佩证上岗,每月开安全会,保证金按事故扣光,违规马上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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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实现彭水县海天水电开发公司提出的电力建设工作的安全目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创精品工程。特对本工程的施工分包项目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工程所有分包项目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先选用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如下: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三、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商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 中标了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安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