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6
| 制度目标 | 让护士持证上岗,不让人没证就干护理活,保证病人安全,也保护护士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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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护理部负责查资质,人事科管注册手续,科室主任盯日常执业,带教老师管实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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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没证不能独立干护理,换医院要办变更,证书过期不能用,实习必须有老师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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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新护士考完试马上办证,调入的先办变更再上岗,每年查一次资质,每五年续一次注册,护理部每月抽查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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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医院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依据《护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护士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二、严格执行医院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制度。
三、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四、在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本院有资质的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6-07-18
适用场景:出科考核、[临床实习、教学基地管理
| 制定目的 | 医学生要学好临床,基地得够多够好。想让教学更稳,水平更高,慢慢变成优秀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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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签了协议的临床教学基地,查它们带教学生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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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非直属附属医院评估;二级学院自己查自己管的基地;多个学院共用的,主要专业所在学院带头,其他学院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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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准不按时交评估报告;不准连续3年不带学生实习;不准5年不接受学校检查;不准整改后还达不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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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年3到7月检查,9月前交报告。教务处看报告,不合格就发整改通知,限期改。改不好就停课、解约。不交报告或拖着不改,直接扣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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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成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医学生教育质量,深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构建关系稳固、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的临床教学基地平台,确保临床教学的需要,逐步把我校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为优秀教学基地,努力提高临床实践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高〔1992〕8号)、《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教高〔____〕9号)和《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____〕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