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有人吃坏肚子了,得马上管住厨房、追回饭菜、送人看病。不然会更糟。 | ||
|---|---|---|---|
| 适用范围 | 本单位所有员工,厨房、仓库、前台、送餐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法人当组长,小组负责处理,发现人要立刻报,厨房人员配合封存东西。 | ||
| 管理规定 | 不能继续吃可疑食品;马上封厨房和原料;病人快送医;留好剩饭呕吐物。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就报,2小时内必须上报镇街和食药监;不报或晚报要被问话;每月查一次电话是否通畅;记录每次处置过程。 | ||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组织人员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必须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