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设备出事伤人赔钱,想管住安装维修的质量和安全。以前出过事故,得有个规矩压着。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事故报告和处理。 | ||
| 职责分工 | 安质部牵头解释,子公司或分公司自己查小事故,集团公司查大事故,技术部门跟着一起干。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拦损失,保护现场往上报,修设备、开分析会、罚责任人、定防范措施。 | ||
| 监督与罚则 | 小事故自己查完写报告给集团批,大事故集团直接组队查;不照做就追责,拿事故当教材教育大家。 | ||
一、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事故的统计、分析。使用这类设备的单位,发生安装、维修事故时,应认真执行本办法。
三、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