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5
| 编制目的 | 防止顶板积水突然涌出伤人,避免底煤太薄或太厚导致支架不稳,让回采过程更安全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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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1203工作面,特别是上部8米区域,还有上安全出口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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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采煤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在现场盯着,技术员偶尔来检查,安全员不定时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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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留底煤再割煤,顶板一沉马上加柱子,安全出口要架箱,点柱必须穿靴,坡度超了得修梯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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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回采高度卡在1.9米,支护高度不能低于1.6米,柱窝挖够0.4米深,木板“穿靴”要50公分长、20公分厚,楼条背紧背严,保险绳必须挂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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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工作面煤层极不稳定。下部区域煤层0.5到1.5米不等,上部区域煤层厚度达3米左右,在加之该工作面的上回风巷,存在大量的顶板积水。这样给工作面回采时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现结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相关要求,根据该工作面的上述基本情况,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对该工作面上部8米区域内的煤层采取留底煤的方式进行回采,回采高度控制在1.9米。在回采时,顶板下沉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加打托梁柱支护。
发布时间:2026-08-08
适用场景:顶板管控、巷道贯通、锚喷支护
| 制度目标 | 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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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矿长总工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各管一块,其他管理人员守好自己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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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领导必须下井带班,特种作业人员要跟班盯守,瓦斯检查必须按时按点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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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带班要同下同上,检查次数不能少,发现隐患马上处理或报告,记录要填好,脱岗就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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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煤矿企业是预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矿长、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分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实行分管负责制。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
第三条 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落实副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现场跟班盯守制度。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5次,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15次,其他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5次,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 井下每班必须要有1名矿领导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每班进行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少于2次;在盯守中必须做到不漏系统、不漏作业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按“五定”原则处理。
发布时间:2026-07-11
适用场景:顶板管控、工作面收尾、末采作业
为了安全顺利搞好工作面面收尾工作,特编制如下安全技术措施,望采煤队及各管理人员严格贯彻执行:
一、工作面情况:现工作面全长54m,沿倾向布置,与回风上山不平行;停采前,必须保证采煤工作面调整到与工作面回风上山平行,调整后的工作面长度为62m。
二、停采位置:采煤工作面距回风上山留6~8m。
三、回收范围:采煤工作面。
四、回收顺序:撤采煤工作面溜子、回收采煤工作面柱梁,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单体液压柱。
五、回收方法:采面柱梁采用单体液压柱配合拔柱器人工直接回收。
六、成立采收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工作面机电负责人、通风负责人、材料运输负责人。
七、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成员在工作面末采收尾期间分三班进行跟班,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1负责研究解决工作面末采收尾期间现场不能处理的安全问题。
2负责工作面末采收尾结束进行工作总结。
八、回收前的准备工作:
1、停采前,保证工作面每15m沿走向开一联络小眼与回风上山连通,工作面长62m,共开3个联络小眼。
2、停采前的最后一个生产班,必须严格加强采面的工程质量的管理,排距、柱距及端面距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若遇端面距超过规定的地段,必须打上顺山托梁加强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