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传染病漏报迟报,疫情控制不住。医生不报、报慢、报错,容易让病传开。 |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医生、护士、防保科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医生填卡上报,防保科收卡直报,科室主任盯紧本科室,防保科查落实。 | ||
| 管理规定 | 甲类和重点乙类2小时内报,其他乙类12小时内填卡直报,不能漏项、涂改、推诿病人。 | ||
| 监督与罚则 | 防保科每月查执行情况,结果算进科室考核;漏报迟报的,扣分追责,严重就依法处理。 | ||
人民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务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艾滋病、肺炭疸病及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时, 应立即报告防保科,防保科以最快方式(不得超过2小时)报告院领导及市疾控中心。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必须于12小时内填写报出报告单,由防保科登记,网上直报。
4、如发生或疑似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防保科。防保科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并应按《医院共公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程序处置》实施预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