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开车出事,想让上下班和公事用车更安全,少出车祸,保护员工也保护公司。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开私家车的员工,包括汽车、摩托、电瓶车,管上下班和公事开车的事。 | ||
| 职责分工 | 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管日常,安监科监督办法执行,员工自己管好车和证照。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无证开车,不能开没牌没保险没年检的车,不能酒驾疲劳驾,不能借车给没证的人。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车查证照,每季度查违法记录,没备案不给派车,不学习三次就停用,检查发现违规就罚款扣补贴。 | ||
1.0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员工驾驶私有机动车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根据有关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 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私有机动车用于从事公务及上下班过程的交通安全管理。
3.0 定义
3.1 私有机动车:本办法主要是指单位员工家庭拥有的私人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交通工具(以下简称:私车)。
3.2 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按规定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将其私车用于公务的活动。
4.0 职责
4.1 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部门)员工私车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提供私车公用和上下班安全管理所需的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