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厨房出火灾爆炸,想让员工和客人平平安安,东西也不被烧坏。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液化气的厨房,包括灶、钢瓶、管子、阀门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厨师长盯日常操作,工程部查设备,消防监控中心每月巡检并记问题。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钢瓶倒放、晒太阳、用火烤;不准混用灶具;不准私灌气、倒残液;不准漏气还开电器。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自查,主管抽查,月底消防组统一检查;没做到就停用气源,重新培训;整改不过关不能再用灶。 | ||
为加强区域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全范围内所有使用液化气的区域。
第二条 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的同时在厨房内使用柴油灶或其他炉灶,水平距离必须保持在0.8米以上。
第三条 液化石油气应放置在稳固、荫凉、通风良好的位置,钢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置、倾斜或平卧放置。
第四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规定送检,禁止使用变形、超龄、脱漆和字印不清的钢瓶。
第五条 不准将液化石油气钢瓶靠近高温源和阳光下曝晒,严禁用明火烘烤钢瓶。
第六条 经常检查、保养灶具和钢瓶,定期更换减压阀、输气管等配件,禁止碰撞或用硬件敲击开启钢瓶阀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