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比如塌方、瓦斯爆炸这些要死三个人以上的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矿建和地面生产单位。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技术员要管具体事,安监站负责查和记档案。 | ||
| 管理规定 | 每月必须查一次隐患,整改没完就得一直报,不许瞒报漏报,没措施就停干。 | ||
| 监督与罚则 | 安监站每月盯整改,查档案看有没有报、有没有改。没按时报或假报的,通报批评,严重就追责。 | ||
1、为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管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导致发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事故,或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隐患为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为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4、矿建施工事故隐患按性质分为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及其他8类,井下机电安装比照矿建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