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学生出事了得马上知道,不能捂着瞒着。怕耽误抢救,怕责任不清,怕家长闹大。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食堂阿姨,所有在校发生的意外。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发现立刻报,校办负责收报告,安全员盯流程。 | ||
| 管理规定 | 现场人马上喊校长,校长必须24小时内写清楚经过,重伤的2小时就得开口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校办每月查漏报没,漏一次扣当月安全分;查到瞒报,校长要写检查;每学期演一次火灾报警流程。 | ||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