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5
| 制度目标 | 管好特种防护用品,不让坏的、假的、过期的用到工人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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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设备物资室和安全质检室一起验货;专人负责保管、登记、换新;使用者自己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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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证件不全不买;验不过关不入库;过期失效马上换;破损严重必须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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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每次用前要看看有没有破;每年开工前统一查一遍;定期送检不能拖;台账要天天记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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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防护用品暂定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安全鞋、防静电导电安全鞋、绝缘靴鞋、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电焊面罩、防噪声护具、电焊护目镜、炉窑面罩、防尘口罩、防尘口罩滤料、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防碱工作服、防尘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专用防护手套等。
(2)、采购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向生产厂家、销售单位索取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鉴证、销售许可证、检验报告书等有关证件。规定的证件不全的特防品不得采购。
(3)、特防品入库前必须经作业队设备物资室与安全质检室对其质量、安全性能等进行严格检查验收,证件不全、质量不合格、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验收入库。
(4)、特防品必须设专人保管、维护和检验。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台帐,随时掌握其质量安全状况,失效和报废的特防品必须及时更换。
发布时间:2026-07-23
适用场景:质控检查、疫情报告、门诊登记
| 制定背景 | 怕传染病漏报迟报,疫情控制不住。医生不报、报慢、报错,容易让病传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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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医生、护士、防保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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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医生填卡上报,防保科收卡直报,科室主任盯紧本科室,防保科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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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甲类和重点乙类2小时内报,其他乙类12小时内填卡直报,不能漏项、涂改、推诿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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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防保科每月查执行情况,结果算进科室考核;漏报迟报的,扣分追责,严重就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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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务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艾滋病、肺炭疸病及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时, 应立即报告防保科,防保科以最快方式(不得超过2小时)报告院领导及市疾控中心。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必须于12小时内填写报出报告单,由防保科登记,网上直报。
4、如发生或疑似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防保科。防保科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并应按《医院共公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程序处置》实施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