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好学校东西,别丢别坏,别乱买乱用。 | ||
|---|---|---|---|
| 职责分工 | 保管员管登记验收;分管领导批单子;校长最后签字;报账员管报销赔偿。 | ||
| 核心条款 | 买东西要先填单、领导批、校长同意;谁买谁管;进出都要登记;借东西要批条,不还不赔不行。 | ||
| 执行要求 | 申购单当天填,发票当天验,账当天登;每学期查一次班级和专用室;调走老师必须清点交接;门卫拦住没批条的出门物品。 | ||
培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由学校指定的人员办理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并及时进入学校资产帐。
5、各保管员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分管人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7、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